2010年5月11日 星期二

也談「兩顆子彈」!


看到這個話題,一般人的反應,都會以為賢哥只是要談阿扁「兩顆子彈」的事件?是的,會談一些阿扁319事件,不過只是將它當作個引子,因為阿扁的事件是發生在六年前,本篇及下一篇要談的,卻是另一「兩顆子彈」的事件!它是發生在十年前,整個事件的發展過程,比起阿扁所遭遇的是更加離奇,神蹟式的轉變更是會令人匪夷所思!因為它發生在2000年5月12日,賢哥稱它為512事件

319事件發生後,由於當時相關單位所收集的直接證據極為有限,人證丶物證丶事證不夠完滿,偏偏它又是牽扯到政治與台灣國家的總統大選,因而造成至今仍似個羅生門,不知實情到底是如何?賢哥也只能從新聞報導的資訊,試著去瞭解整件事情的發展,加上因先有對512事件深入瞭解的經驗,當然就不敢輕易對319事件下任何定見,但是至少能說,絕對不能完全排除只是件單純槍擊的可能性!

一些「恨扁」人仕,完全只願接受並懷疑那是「自導自演」的選舉奧步!根本不肯就事論事,虛心考慮那只是件單純槍擊的可能性?更不可能要求他們考慮,甚至可能是來自阿扁政敵方面「自導自演」的奧步!

假若完全接納「恨扁」人仕,對319事件是阿扁「自導自演」推論的邏輯,也可輕易往回推論512事件也可能是「自導自演」囉!是嗎?當然不是!因為賢哥對後者512事件的整個發展是相當的清楚!

從一般人的常理推論,甚至參與處理512事件的專業人仕們(包括抵達現場的警察們丶救護車的急救人員,醫院的醫療人員,多位醫師,事後調查案件的刑警,警局專管彈械分析化驗室人員等等)的研判,512事件也無法解釋到令所有的人,感到完全滿意的程度,但它卻是千真萬確曾發生過的地方時事,至今仍令當時的受害者,及家人丶親友深感傷痛的往事!

那些緊咬319事件是「自導自演」說法的項目太多,無法一一列舉,只談些與512事件類似或有關的,或許會令人不得不重新思考,如果512事件會如此發生與演變的話,若仍繼續一昧堅持319事件一定是「自導自演」,未免就過於牽強了!「意識形態」先入為主的做遂,真的會扭曲人判斷能力的偏頗,這樣「主觀」頑固的態度,若不是可悲丶可憐?又是什麼呢?


認為319事件一定是「自導自演」的理由是:

Ⅰ: 怎可能在遭受槍擊後,仍可繼續掃街一個半的街口?阿扁及維安人員怎會只以為是受掃街的鞭炮所傷,事發的第一時間竟沒判斷是遭受槍擊?顯然是「老神在在」,那若不是「自導自演」,是什麼?

【賢哥加註】

美國前總統雷根1981年春曾遭槍擊,當時,維安人員清楚聽到槍聲,急速將他按入座車,快速離開現場。路上總統雷根還與維安人員談笑自若,甚至抱怨維安人員動作過猛,因而總統雷根頭部撞到車門框起了個腫包。那幅「老神在在」的反應,若不是「自導自演」,是什麼?當然事後確知並非如此!

512事件的受害者,獨自一人在開車回家的路上,聽到轟然一聲,駕駛座旁的玻璃全破,也知道頭部受傷且血流如注,當時並不知道是遭槍擊,而且竟能安然還開了兩英哩半(4公里)的車回到家,她的先生才向911求救。一路上不停呼叫主耶穌的名之外,能夠很鎮定的開車回家,也算是一幅「老神在在」的樣子,若不是「自導自演」,是什麼?


Ⅱ: 阿扁受傷後,怎會不趕緊就近到較近的成大醫院就醫,還能慢條斯理的到較遠的奇美醫院,到了醫院竟然不需他人摻扶,自己安然步入醫院,那若不是「自導自演」,是什麼?

【賢哥加註】

雷根總統的座車離開現場後,急速開往白宮,因那裡有極佳的安全設施,但是開了四五個街口後,維安人員才現現總統西裝上有鮮血,才又急速轉向開往醫院。到了醫院,雷根總統也是沒人摻扶下,自行步入急診室,步入醫院的一路上,還不停跟旁人打招呼致意,哇哩咧!一幅「老神在在」的樣子,若不是「自導自演」,是什麼?當然事後確知並非如此!

事後有人問雷根總統,抵達醫院時,已知道自己是受了傷,為何仍自行步入?沒讓人將他抬入?他的回答也奈人尋味!只要自己能走,為了維持總統的形像丶尊嚴,為了安撫民心,必需堅強的自己走!這是位國家領導人起碼該有的堅持!

512事件的受害者,回到家裏時,不但自己不知受到怎樣的傷害?還要她先生直接送她去醫院,當然她先生看到她從頭丶臉丶脖子到衣襟全是鮮血,幾處的傷口還繼續在流血,嚇到手腳都發軟!只能立即打911求救,接連著警察與救護人員趕到時,血流已被止住。

他們看到受害者本人很清醒,雖然已流了不少的血,但這時流血也已被止住,第一時間的判斷,都以為只是車窗玻璃碎片所傷,認為沒什麼太大的傷勢!也沒什麼大礙!一致建議自己到醫院將傷口縫上即可!幸好她的先生堅持,既然救護車已來了,應由救護車送她到急診室就醫,自己送醫的話,萬一路上又出血,那有辦法一面開車另一面又需幫她止血!

512事件的受害者不是位公眾人物,沒有什形像需要維持,但是竟然也能自己從家裏走到停在門口路上的救護車,距離約是120呎(三丶四十公尺)以上,房旁的長車道又是個大斜岥。上醫院的一路上,因救護人員不認為是項緊急事件,她只是坐在救護車上並沒躺下,還不斷的與救護人員交談。近七英哩(11公里)的路程,救護車依照平常車輛的方式行駛,不但沒打開宣示要他人讓路的閃燈,也沒鳴響警示器,更是在每一交通燈處照樣停車,在每一STOP牌前也停車讓路。

到了醫院,救護車並沒直接開入急診室的門口,而是停在停車場。她還是自己步行進入了急診室,距離約是150呎(四十五公尺)以上,當晚需接受急救的病患多位,三個多鐘頭後才受到該有的醫療照顧,為了縫上傷口前才去例行性的照了X光

哇哩咧!一大堆專業人仕們初步的判斷,加上受害者本人的「無知」,都是一幅「老神在在」的樣子,若不是「自導自演」,是什麼?當然事後確知並非如此!等到X光的結果出來後,醫師才知道「代誌大條」了!竟然會大大離譜到可說是「烏龍」一場!詳情請看另一篇神的恩典夠我用!


Ⅲ: 阿扁所受的槍擊,到底是一顆,還是兩顆子彈?若是兩顆?怎可能是出自同一位槍手,在極短的時間裏,連打兩槍?怎麼會一下子說是一顆子彈,又說是兩顆,前後不一?再說若是兩顆子彈(彈殼,還是彈頭已記不清楚了!)怎會不一樣?而且如果是蓄意的,其中的一個彈頭怎會那麼的巧,只停留在阿扁的夾克上?傷口怎會如此的輕微?若是蓄意擊殺,怎麼子彈沒打到致命的要害處?只劃過不關痛癢的肚皮?(哈!好像質疑子彈應長有眼睛似的!)這若不是「自導自演」,是什麼?在急診室的就醫過程,傳出來的說法,當時裏面的處理,都沒一幅緊張丶緊急的氣氛?這若不是「自導自演」,又是什麼?

【賢哥加註】

雷根總統在一組醫師執行手術之前,還跟他們開玩笑說「希望你們都是共和黨的!」,南茜夫人趕去探望他時,他也曾說「親愛的!對不起!當時我沒彎低一點!」,如此談笑風生的態度,若不是「自導自演」,又是什麼?

事後,所知的傷情應是如下,子彈從肩膀處進入,穿過近心臟旁一公分處,然後從肚皮處穿出(沒再去查證,只照所存的記憶描述),哇哩咧!那有那麼的巧,沒打到要害,這若不是「自導自演」,是什麼?當然實情確知並非如此!

512事件的受害者,要不是照了X光的結果顯示,還不知她頭裏竟然有一顆子彈!這時距離受傷已是四個多鐘頭了!若是遭槍傷的話,怎可能撐那麼的久?怎麼也會那麼的巧妙?子彈只貼在皮膚裏,打到太陽穴旁且距主動脈旁只一公分處,更奇妙的只停住頭顱的軟骨上,並沒有穿過頭與腦部,這若不是「自導自演」,是什麼?那會那麼的神奇,子彈只停留在軟骨上,當然實情卻是當事者不勘回首的驚險經歷!

急診室的醫師取出第一顆子彈並縫好傷口後,她的先生堅稱耳後另有一傷口,這位可以說毫不稱職的醫師竟然說「那該沒什麼吧?一個是進口,另一個應是子彈的出口吧!」什 麼?一個是子彈的進口,另一個是出口?那麼子彈怎會停在頭顱的軟骨上?不是早就穿過頭顱了嘛?她不早就畢命了?怎會還活生生的在你眼前呢?被這位先生將上一句,醫師很不好意思的說「哦!說的也對啊!」

只好趕緊又送去360度整個頭部的 CT掃描,結果讓醫師深感「代誌更加大條」了!果真有另一顆子彈,從後腦的耳旁穿進,在頭骨與皮膚間穿行了一吋半近兩吋的距離,剛好就在中樞神經半公分前停住,否則不勘設想!接著,從先用一隻一吋長的鱷魚夾,試著循洞口進去想夾出子彈,換了二吋長的,再換了一隻三吋長的,結果都沒能達成任務,只好將傷口暫時縫合,不敢繼續亂搞!

事後,才知道這位醫師自知能力有限,幸好不是位過份自傲的人,原來他曾在清晨吵醒一位整型醫師求救丶請教如何取出子彈?取不到子彈後,又即時回報自己沒能達成任務!這位整型醫師連著被吵醒兩次,因而再也耐不住,還是改變原有的規劃,提前來到急診室。

這位整型醫師是位身高六尺多,而且約是四十歲左右的俊男,談吐又非常風趣,且蠻俱自信心!猜想請益於他的人,一定非常喜愛這樣的醫師!傷者的先生問他是否可留下,旁觀他取子彈的手術,醫師竟然回說「By All Means!Our kind of doctors love the audiences around when we perform the procedures!」(請便,我們這種醫師在表演技術時,總是喜愛有觀眾在現場欣賞的!)

幾個禮拜後,調查此案件的刑警回報說,化驗室的結論肯定,兩顆子彈是出於一個彈頭,是種銅包鉛的特製子彈,當它擊打到車窗玻璃時,由於比重不同,因而分裂成兩塊,子彈飛行的力道才大為減輕,否則後果就完全不同了!什麼?同一個彈頭,竟然存有不同的成分,不會是「自導自演」的安排吧?319事件可能是兩顆不同子彈的話題也被大作文章,同樣是槍擊方面的專業人仕,竟有如此不同的解說,該相信誰的說法呢?堅持盲目相信一定是「自導自演」的,請便!但也請看看這位受害者的立場吧!

512事件的這位受害者,曾經歷「兩顆子彈」的槍傷驚險,雖然取彈的過程似乎算是輕鬆過關,但是只要一想到生與死之間的距離,竟是如此的微薄,還敢輕易地說那可能是「自導自演」的嗎?有誰願意拿自己的身體與生命開玩笑呢?不管如何巧妙的設計,膽敢保證子彈會長眼睛,也一定會避過保命的部位嗎?

這位身經「兩顆子彈」的受害者,是出生並成長於深藍家庭背景,更不是位「扁迷」!而且她一向也是口不出惡言的人,但是膽敢當她面信口開河,且宣稱319事件一定是「自導自演」,她都會很生氣的回嗆到「沒有實質丶直接證據下,若願選個自認不會傷害性命的部位,先挨上兩槍,再來空口說『自導自演』的無稽之談吧!」


回到319那一天……

2004年,319是個禮拜六,賢哥難得睡個懶覺,美東時間的早上九點鐘才剛起床,平常內人在週六是不會打擾我的,這天她早已先起來,且已做了近兩小時家事,一聽到我醒來,立即前來要跟我說話,一看到她沉重丶嚴肅的表情,頓時令我內心驚嚇丶傻愣住丶更是毛骨悚然!相識及結婚已近三十年,從未見過她曾有過那樣的表情!

怎麼啦!發生了什麼事?
「阿扁遭到槍擊!」
什麼?有多嚴重?到底……
「先別急!爸爸說阿扁沒生命的危險!」
哇!怎麼有人這麼的可惡!
「趕快打個電話問媽較詳盡的情形!」

說到這裏,我們不約而同的,眼淚不禁奪眶而出!我岳父平常電視只看氣象,不看新聞的,怕他報導的內容不夠詳盡,這時台北已是晚間十點鐘,知道家母應該該還沒睡覺,趕緊跟她撥個電話,她拿起聽筒並沒立即回聲,只聽到背景電視新聞大聲的報導槍擊事件,她先清喉嚨一陣子才說話,一聽就知她接電話前是哭過一陣子!

媽!不是說阿扁沒生命危險嘛?怎麼還在哭呢?
「就是說啊!下午情況還沒明朗化的幾個鐘頭裏,心頭一直想,怎有人會那麼的夭壽?最多不選他就好,為何要動槍想打死人呢?」
可是,知道他受傷的程度,並沒那麼的嚴重,已好幾個鐘頭了,那妳還在哭什麼呢?
「下午是在為阿扁的情況不明而哭,知道傷情不太嚴重後,心頭安靜了幾點鐘頭,但是到了晚上卻是為……而哭!想到……也曾受過槍傷,所以整個晚上都是在為……而哭,實在是毋甘!她竟也曾遭受到槍傷,真的感謝主!把她的生命留下來!」

在新聞裏,若聽到有不直接認識的人,好端端的受到槍擊,惻隱之心人皆有之,當然也會因而替受害者及其家人難過,但是受害者是位公眾人物,或者除傷心外,也可能加上氣忿!如果這位受害者是位政治性的人物,有些人的反應態度,竟可依循「意識形態」丶「立場」不同而斷下結論,理性的論述竟被完全的拋棄,真是可悲!不是嗎?

台灣的整個社會,竟然已演變到,事情的對與錯,或當下發生時事的是與非,竟然很多人已無法就事論事,一切以立場不同而持有不同的解讀,甚至可輕易的亂下結論,這種現象不是可悲?是什麼?

因為若這位受害者,是自己至親的人,深感痛覺的程度,又會深加不知多少倍?只有自己身歷其境的人,才能體會!真的需要如此的劃分嗎?先母319那天晚上很難過,因此為而哭泣的,不是別人,就是512事件的受害者,也是她的二媳婦,更是已與賢哥結為夫妻已二十七年的內人啦!……

想讀賢哥的另一半,自身以見證人的經歷所寫的,請讀神的恩典夠我用!一文。






神的恩典夠我用


我這一生,從未想過會遭槍擊!五月十二日晚上的查經聚會結束,送師母回家後,在返家的路上,甚感疲憊,便將車子緩速而行於新開的公路上。"轟"!一聲巨響劃破了寂靜的夜晚,也震撼了正呈半睡狀態的身子。 驟然間,左邊車窗的整片玻璃如傾山倒海般的碎落在我的身上。當我下意識地伸手觸摸頭的後部時,竟驚恐地發覺後面腫了一塊,並且血流如注。

當時直覺的反應是車子出了事,可是……我怎麼還開得好好地?那麼可能是我的車子撞到了什麼東西?或是有人朝我車子扔了什麼東西?霎時間,千頭萬緒……是要調頭回去追蹤肇事的根源?(可是我已流血不止)或停下車來向人求救(在這漆黑的公路上,會有車停下來救我?)算了,趕快回家打911吧!

一路上,我不斷地呼喊"耶穌"的名字,甚至問祂:"神啊,時候到了嗎?就是今晚你要我離開世界,去你那裏?"感謝神,雖然血流不止,可是卻賜我無比鎮定的心。

回到家,一進門,外子見到我從臉到脖子,到衣襟全是鮮血,幾乎嚇得手足無措。在911的指示中,他用毛巾幫助我暫時止住了血。緊接著救護人員接踵而至,在簡短的詢問後,我上了救護車。此時,牧師師母也趕到我家,尾隨著救護車到醫院。

在急診室,醫生吩咐護士給我打了破傷風針及照X光片。但那晚急診室的病人特別多,醫生護士都認為我只是被玻璃碎片割傷,所以等了三小時,才輪到我照X光。 當X光片出來時,醫生把外子叫了出去,隱約我聽到醫生說:「事情並不簡單,你太太的頭部中了槍,但她非常幸運,子彈只貼在皮膚裏,沒有穿過頭顱。」中了槍?是誰打的?為什麼要打我?而我居然活著!頓時,內心又驚愕,又感激神大能的保守,眼淚不禁奪眶而出。

當醫生從我的左顴骨處取出子彈後,他驚訝的發現我的左耳後方還有一個子彈口(這是X光片上看不清的地方)但是子彈在那兒?於是我又被送去做掃描(CT SCAN)。當我安靜的躺著,讓機器在我頭部四周旋轉時,再一次我深深地體會自己對生命的無能為力,正如聖經上所說”無人有權力掌管生命,將生命留住,也無人有權力掌管死期”。我並沒有向神要求留下我的生命,但我卻向神許願,「若是你今晚將我留下,我願再一次奉獻自己,為你所用」。

CT SCAN 的結果,左耳後方確實有顆子彈,醫生再次向我恭喜:「我從來沒見過像你這樣幸運的人,第二顆子彈居然也只停在皮膚與頭顱之間,這簡直不可思議!」。是的,兩顆子彈都齊穿入頭顱,在人看來幾乎是不可能的,但在神卻是凡事都能。

緊接著,只聽到醫生喃喃自語「奇怪,怎麼找不到子彈?」終於他向我說:「Katie,對不起,實在找不到子彈,如果我再繼續割妳的皮膚,恐怕妳的頭要瘡疤累累,現在必須請整型醫師來替妳找第二顆子彈。」

過了幾分鐘,醫生回來告訴我:「整型醫師今天不能來,要妳週一早上去他診所。由於這第二顆子彈對妳沒有生命的威脅,我暫時只好把妳的皮膚縫回去。」那時,我的內心十分失望與無奈。但神的信實及安排真是奇妙!

約過了一個鐘頭,醫生又回來了。外子與我以為他要換班,來向我們說「Good bye and good luck!」可是他卻簡短地說:「整形醫生馬上就來給妳取出第二顆子彈」。

當整型醫生旋風而至時,第一句話就說:「我聽說妳今天是 Richmond 最幸運的人!」。原來他是趕來看神蹟的,無論如何,神藉著這位醫生好奇的動機及巧妙的手,及時順利地將第二顆子彈連同一撮頭髮由傷口中取出。

本來整型醫生估計,將有大量的液體從傷口處流出來,所以他要我將頭部包紮十天,可是當第三天回去驗查傷口時,他驚訝地發覺不但沒什麼液體流出來,連傷口都是乾的。哈利路亞!神的保守是何等的完全。

迄今,仍有許多人帶著好奇的心,想看我的傷口,每當一個人看到我兩處傷口的位置時,都不得不發出驚嘆--若有任何毫厘之差,今天的我不是死,就是半身不遂丶甚至瞎眼丶耳聾……等等

有許多人關心我是否會有後遺症,也有人好心的安慰我「大難不死,必有後福」。而我總是笑笑地回答「當我接受神做救主的那一天,神已給了我永生之福,在這世上還有什麼福比『永生』更好,且更持久呢?」

今天神把我的生命留下來,但有一天我還是要離開這世界的,可是我知道將往那裡去。感謝神,讓我在這次大難中,更深深地體會和經歷到神的主權和大能,以及祂永不改變的慈愛與憐憫。


後記:事情發生後幾個禮拜,辦案的警察打電話來,根據警局化驗室的報告,這次槍擊案是一顆口徑0.25吋的子彈破成兩塊。而第二塊破片在耳後皮膚下穿越了一吋半的距離。竟然沒有傷到任何血管丶頭顱或神經


【賢哥後註】:這是我內人2000年的一篇見證原文第一次刊載於『靈性生活』,SPIRITUAL LIFE,2000年十月,維州列治文華人浸信會。隔年,曾再轉載於『美景』,2001年四月,台北某浸信會的季刊。